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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含硼酸产品的新分类和标示规定

针对含硼酸的金属加工液(MWF)使用的新法规的影响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含硼酸的金属加工液原液以及含硼酸的水混型金属加工液的使用都还是被允许的。 只是对于金属加工液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在产品分类、标示和风险评估方面都做出了一些调整性要求,同时也包括在供应链中的沟通。


法律体制

按照欧盟CLP(1)法规(1272/2008/EG),对于硼酸的新分类标准的过渡期于2010年12月1日到期。从这以后硼酸及硼酸含量大于5.5%的制剂产品都必须归类为第2类有生殖毒性并作出相应标示。


从2015年6月1日起,硼酸含量达到5.5%以上的混合物必须按照CLP(欧盟执行国际GHS分类和标签的系统)规定进行分类和标示。
对于有生殖毒性的材质和制剂产品,必须在包装标签上显示靶状器官毒性图示。

分类和标示:

第1B类,有生殖毒性1B
(可能有生殖毒性的材质)

H 360F (能损伤生育能力)
H 360D (可能会危害到胎儿)
信号词: 危险

自2010年6月起,硼酸也按照欧盟REACh法规第57和59条的规定进入了高度关注物质SVHC(2)清单的候选。这个清单中欧盟相关机构列出了一些对环境、人体毒性较大且风险高的物质。由于硼酸目前已经作为候选进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清单,因而要等待最终的决定硼酸是否要通过批准。从而所有相关的工业应用都必须申请得到批准。在特定情况下,批准会限制在某一个或某一批特定应用,但最终将全面禁止销售及生产。硼酸可能成为一个需经过审批的物质的可能性是无法被排除在外的。目前,很难评估在冷却润滑液中的使用是否需要申请批准,但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在使用含硼酸的水溶性冷却润滑液中需要注意的特殊方面

含硼酸的冷却润滑液是否归类为有生殖毒性的决定性因素为自由硼酸的含量。如果自由硼酸的含量在5.5% 以下但超过0.1%,那么按照第15章节,硼酸将被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并且按照第3章节将被定义为有生殖毒性物质T R60/61,但是该产品本身无需标示为危险制剂。
使用含硼酸的冷却润滑油的用户应该向其供应商要求提供最新的产品安全数据表,其中必须显示硼酸的含量在5.5%以下,没有的必须要求补贴标示。请注意这项规定与2010年12月1日起生效,必须将列为危险物质的硼酸含量标示在安全数据表中。
在俄美达所有冷却润滑剂中的自由硼酸含量都低于5.5%,表示俄美达的产品无需标示为危险物质。俄美达可以提供与VSI(3)、VKIS(4)、BG Metall Nord Süd(5)、IG Metall(6) 和一些知名德国冷却润滑油生产厂商联合检测的结果。在这些检测中,超过50份冷却润滑剂样品我们采取了11 Boron-NMR检测方法。这些检测的目的是为了测算配方中的硼酸在于碱性物质发生反应后实际最终产品中的自由硼酸的含量。因为只有这样的自由硼酸的含量才是制剂产品新分类和标示规定所考量的。所有检测结果都显示自由硼酸的含量在5%以下但是都超过了0.1%。
自从2007年3月,基于人的健康考量的针对硼酸的环境暴露量已经有了每立方米不得超过2.6毫克的规定。如果长期暴露在这一限量的空气环境中硼酸的影响下,会造成对人健康的慢性及长期的损伤。内部检测表明,即使公司员工工作中接触的水晶硼酸也未超过这一标准。这表明,当使用含硼酸的冷却润滑液的用户,只要他们所使用的产品的气雾得到控制和降低,硼酸的生殖毒性对员工的影响基本可以排除。
为了更加优化供应量中的沟通,俄美达积极的提醒客户以上有关情况。自2010年8月起,所有使用俄美达含硼酸的冷却润滑液的用户都受到了符合CLP法规要求的新安全数据表。如果还需要更详细内容,请参阅:

http://www.vsi-schmierstoffe.de/index.php?id=75

(1) CLP = 化学品的分类、标示和包装
(2) SVHC = 高度关注物质
(3) VSI = 德国润滑剂工业协会
(4) VKIS = 工业润滑剂消费者联盟
(5)BG Metall Nord Süd = 德国金属工业雇主保险协会
(6)IG Metall = 德国金属工业公会